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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物質常見問題及處理方式
  • 更新日期:2023-02-11      瀏覽次數:800
    • 標準物質- 定義(yi) -

      標準物質(Reference Materials, RM)是具有均勻性和確定性的特性量值,用於(yu) 物質賦值、校準儀(yi) 器和評價(jia) 檢測方法或儀(yi) 器性能的物質。


      標準物質- 作用 -

      標準物質有著保存、複現和傳(chuan) 遞量值的基本特征,在確保測量結果時空上的連續性和可比性,確保測量結果的真實可靠性中具有著關(guan) 鍵的作用。


      圖片


      一、采購明確要求

      ①名稱

      ②CAS號

      ③狀態:純品固態/液態、 配製標液

      ④等級:一級GBW,二級GBW(E)

      ⑤用途:應用領域、環境、食品、製藥

      ⑥濃度:標準值或濃度範圍

      ⑦基質:溶解於(yu) 甲醇/乙腈/丙酮中等
      ⑧計劃使用時間:在什麽(me) 日期前應到貨
      ⑨數量

      注:若已知編號可告知采購人員,有必要時規定生產(chan) 單位。


      二、收貨驗收

      ①應驗收並記錄標準物質名稱

      ②標物編號

      ③批次號

      ④包裝情況(是否完好)

      ⑤標識(是否清晰)

      ⑥證書(shu) 、特性量值、不確定度

      ⑦有效期

      ⑧購入日期

      ⑨購入數量

      ⑩生產(chan) 商

      ⑪要求的儲(chu) 存環境、運輸環境

      ⑫驗收人、驗收日期、驗收結論等。

      注:標準物質不需要技術驗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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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三、台賬信息

      ①標物名稱

      ②標物號

      ③批次號

      ④生產(chan) 單位

      ⑤基質

      ⑥標準值

      ⑦不確定度

      ⑧驗收日期

      ⑨有效日期

      ⑩規格

      ⑪儲(chu) 存條件要求

      ⑫標物編號

      ⑬放置位置

      ⑭注意事項

      ⑮核查頻率等信息


      四、保存和運輸

      運輸:
      標準物質的運輸過程中,應嚴(yan) 格按照存放要求,對於(yu) 需要低溫冷藏的,應考慮配備車載冰箱或者其他低溫措施;鋼瓶裝氣體(ti) ,應使用金屬鏈固定;易潮解物質需至於(yu) 幹燥器內(nei) ;易燃易爆和劇毒等特殊標準品的運輸還必須遵守當地法律法規。   
      保存:
      標準物質的分類存放的應首先符合貯存要求,其次應便於(yu) 查找,配置專(zhuan) 用使用登記薄,列出使用清單和使用記錄。在標準物質管理的驗收、貯存、使用等所有環節,都必須確保其標簽和記錄的清晰、完整。標準物質的使用過程中,需有專(zhuan) 人統一保管,對於(yu) 超出有效期的,必須當即清理,不得繼續使用。


      五、領用

      ①領用人

      ②日期
      ③標識
      ④領用量
      ⑤用途等內(nei) 容
      注:優(you) 先使用離保質期近的。

      管製(劇毒)標準物質,需雙鎖雙人管理,用量較少時不許整瓶領走,每次使用都要寫(xie) 領用記錄。


      六、期間核查

      未開封:

      ①是否在有效期內(nei)

      ②是否按照證書(shu) 上所規定儲(chu) 存條件和環境要求等正確保存

      ③外包裝是否完好

      ④顏色狀態是否正常。

      若滿足要求,不需要再采用其它方式進行期間核查。

      已開封:

      ①確保其在有效期內(nei) 使用

      ②在證書(shu) 要求的開瓶有效期內(nei) ,至少進行一次期間核查。

      ③若該CRM在有效期內(nei) 允許多次使用,要確保其使用及儲(chu) 存情況滿足證書(shu) 上規定的要求。

      必要時,根據其穩定特性、使用頻率、儲(chu) 存條件變化、測量結果可信度等情況,按下列核查方式中的一種對其特性量值的穩定性

      進行核查:

      a)檢測足夠穩定的、不確定度與(yu) 被核查對象相近的實驗室質控樣品;

      b)與(yu) 上一級或不確定度相近的同級CRM進行量值比對;

      c)送有資質的檢測/校準機構確認;

      d)進行實驗室間的量值比對;

      e)測試近期參加能力驗證且結果滿意的樣品;

      f)采用質量控製圖進行趨勢檢查等。

      期間核查發現不合格的措施:

      在期間核查中發現不合格,須立即停止使用,並追溯對之前檢測結果的影響,執行“不符合工作管理程序"。


      七、使用注意事項

      1、遵守使用和儲(chu) 存說明。

      2、應遵守證書(shu) 上的有效期限,不應使用超過有效期的有證標準物質/標準樣品。

      3、對於(yu) 可多次使用的有證標準物質/標準樣品,確保其包裝的嚴(yan) 密性、儲(chu) 存方式滿足要求。某些情況下,有必要對剩餘(yu) 的部分重新包裝,否則,給出的特性值可能無效,從(cong) 而導致有證標準物質/標準樣品無法使用或不可靠。用戶應遵循生產(chan) 者在這方麵提供的使用說明。

      4、應按給出的最小取樣量取樣。小於(yu) 最小取樣量則沒有代表性。

      5、對於(yu) 可多次使用的有證標準物質/標準樣品,使用前應再次混合均勻。否則,長此以往,剩餘(yu) 的有證標準物質/標準樣品不再對已生產(chan) 和定值的包裝批有代表性,證書(shu) 上給出的值和不確定度不再有效。

      6、標注“本標準物質開封後請一次使用完畢"的標準物質,不能倒出至其他包裝中多次使用。


      八、過期如何處理

      確認是否真的“過期"。標準物質生產(chan) 單位可能會(hui) 不斷的更新保質期。證書(shu) 上寫(xie) 著的保質期不一定是必須依照的。

      如果真的過期了:

      1-報廢處理;

      2-再利用(降級作為(wei) 標準樣品;用於(yu) 定性分析;製作加標樣品······)

      3-可以作為(wei) 培訓使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