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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照品和標準品能否混用?
  • 更新日期:2023-03-21      瀏覽次數:459
    • 在藥物行業(ye) 中,關(guan) 於(yu) 對照品和標準品我們(men) 並不陌生,但有些文獻中常常會(hui) 混淆對照品和標準品,認為(wei) 對照品等同於(yu) 標準品,其實不然,它們(men) 是兩(liang) 種不同的概念,那麽(me) 接下來我們(men) 先來了解一下對照品和標準品的含義(yi) 吧!

      一、定義(yi)

      標準品 —— 一般是用於(yu) 生物測定、抗生素或者生物類藥品進行含量測定、檢測的標準物質。

      對照品 —— 從(cong) 字麵上來看,就是鑒別、檢查以及含量測定、修正檢定儀(yi) 器性能的標準物質。

      當同種藥物所需測定方法不同,那麽(me) 選擇的對照品還是標準品就會(hui) 有所不同,比如非那西丁需要借助熔點來校準物質時,就會(hui) 選擇熔點標準品,而測定含量時,選擇使用的就是對照品,故而同一物質需要對照品還是標準品,是由測定需求所決(jue) 定的。

      二、標準品、對照品種類

      生物製品標準物質分為(wei) 二類:

      國家生物標準品係指用國際標準品標定的,或我國自行研製的用於(yu) 定量測定某一製品效價(jia) 或毒性的標準物質,其生物活性以國際單位(IU)或以單位(U)表示。

      國家生物參考品係指用國際參考品標定的,或我國自行研製的用於(yu) 微生物(或其產(chan) 物)的定性鑒定或疾病診斷的生物試劑、生物材料或特異性抗血清或指用於(yu) 定量檢測某些製品的生物效價(jia) 的參考物質,如用於(yu) 麻疹活疫苗滴度或類毒素絮狀單位測定的參考品,其效價(jia) 以特定活性單位表示,不以(IU)表示。

      三、對照品和標準品能否混用?

      一般情況下,對照品和標準品測量的方向不同,所以會(hui) 進行區分測定,但在現實生活中,對於(yu) 對照品和標準品混用是藥物檢驗中也是常有的事情,因為(wei) 同一批對照品不同標定方法的含量有很好的相關(guan) 性,也並不完quan相同,有時差別會(hui) 很大。

      那麽(me) 什麽(me) 情況下會(hui) 存在對照品和標準品混用呢?

      情況一:在日常科研中幾乎找不到相應的對照品,故而科研人員會(hui) 選擇標準品替代對照品,長此以往自然而然就混淆了對照品和標準品。

      情況二:衛生部所提供不夠詳盡的對照品說明書(shu) ,尤其是在關(guan) 鍵部分並沒有提出對對照品質量要求以及標定方法的介紹,令人們(men) 在使用標準品和對照品出現了混淆的情況。

      情況三:使用對照品或標準品的人們(men) 對於(yu) 它們(men) 並沒有正確的認識,在不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容易導致出現混用對照品和標準品。

      情況四:中國藥典正文中也存在對照品混用的情況,比如含量測定的標準品或對照品用來檢查溶出度,而含量測定的方法和溶出度分析方法又不同,所以容易引起混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