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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口對照品與標準品的接收
  • 更新日期:2019-04-08      瀏覽次數:1206
    •   進口對照品是指用於生物製品理化等方麵測定的特定物質,由生產單位采用與製品生產工藝相同的方法製備。對照品由國家藥品檢定機構審查認可,其標準應不低於製品的質量標準。
        進口對照品和標準品一樣係指國家藥品標準中用於鑒別、檢查、含量測定、ufc雷竞技和有關物質檢查等標準物質,它是國家藥品標準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。國家藥品標準物質是國家藥品標準的物質基礎,它是用來檢查藥品質量的一種特殊的量具;是測量藥品質量的基準;也是做為校正測試儀器與方法的物質標準;在藥品檢驗中,它是確定藥品真偽優劣的對照,是控製藥品質量*的工具。
        進口對照品的貯存期:一般按對照品的規定貯存期限執行,沒有期限的原則上化學提純物標準品為3年,生物試劑和不穩定的以6—12個月為宜。
        進口對照品與標準品的接收:
        1.標準品、對照品買來後,檢查外包裝完好、潔淨、封口嚴密、標簽完好、清楚。
        2.複核後與購買單一致,準確無誤。
        3.對購買的標準品、對照品編號:標準品用“B”表示,對照品用“D”表示;短線連接頭兩位數字表示年,第三、四位數字表示月,再連接三位數字表示順序號。如B-0102003表示某標準品2001年2月第3次購入;D-0104002表示某對照品2001年4月第2次購入。
        4.填寫“標準品、對照品入庫記錄”。內容:品名、規格、數量、編號、來源、購進日期、貯存期、貯存位置、購買者簽名等。填好標簽,標明名稱;標準品編號;開啟時間;有效期;管理員簽名貼在瓶外。
        進口對照品或標準品混用,即將對照品或標準品用於不是其標定方法的含量測定,是要品檢驗中經常出現但未引起重視的一個問題[3]。盡管同一批對照品不同標定方法的含量有很好的相關性,但並不*相同,有時差別會很大。